问:哪些人可以申请生活帮扶?
答:①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精神障碍以患者住院医疗机构诊断结果为准)
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无法依法落实户籍(含非中国国籍对象)且临时救助政策无法覆盖的对象
③非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年满18周岁退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不再参照孤儿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
问:具体的措施和标准是什么?
答:对于不同类别的对象,帮扶标准有所不同:
①对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因精神障碍疾病住院,按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给予生活帮扶金,年度帮扶限额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6倍。
【注意:此类帮扶对象应当在当年度内提出申请,上年度因结算等原因未及时办理的,申请期限延长至次年3月底】
②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无法依法落实户籍(含非中国国籍对象)且临时救助政策无法覆盖的对象,原则上每年帮扶1次,年帮扶标准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的6倍。
③对于非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年满18周岁退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不再参照孤儿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一次性给予生活补贴6000元。
【注意:此类帮扶对象应当在退出或不再参照享受待遇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问:应该去哪个部门申请?需要些什么材料?
答: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持①当事人(代理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②家庭共同生活成员签字并按手印的《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申请及授权书》③对应困难的有效证明材料(具体可电话咨询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办理,确认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