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蕨溪镇

发布时间:2024-03-28来源:蕨溪镇人民政府

一、职能职责

(一)加强区域经济调节,搞好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各类经济建设项目;
(二)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进行管理以及创办各种社会公益服务事业;
(三)大力开展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四)控制人口过速增长,使之保持在适度状态;
(五)加强社区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
(六)贯彻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筹集、管理和发放社会保障资金;
(七)落实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林水板块服务工作,彻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进程等。

二、机构设置

九办六中心:综合办、党建办、社会事务办、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城乡交通国土规划建设办、乡村振兴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蕨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文化体育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蕨溪镇泥南便民服务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负责人:邱维

四、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五、办公地址:蕨溪镇上花市街10号

六、邮政编码:644600

七、办公电话:0831-65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