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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7-09来源:区林业局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和油樟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全区林业和油樟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全区森林、油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全区林业和油樟业改革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区林业和油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竹材利用政策,指导林、樟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林业和油樟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和油樟绿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油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指导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和油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油樟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和油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油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油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油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油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投资促进、统计等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全区行动,高水平推进数字林业油樟业建设,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十七)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与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区分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林长制工作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管理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防火股(森林资源管理股)、产业与科技股(油樟发展股)、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股、财务股(项目办)

三、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四、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A区五楼

五、办公电话:0831—782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