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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发布时间:2024-03-12来源:宜宾市叙州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简称经济合作)。参与起草有关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区产业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区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投资促进趋势的研究,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二)研究起草全区外事、港澳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统筹协调全区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外事、港澳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建议。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区涉及外事、港澳工作文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建立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搭建投资促进服务平台,统筹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负责跟踪并督查督办引进产业的培育发展。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和各大产业平台的投资促进工作。

(四)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参与推进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承担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六)推动全区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七)负责区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以中国共产党名义出访团组的协调工作。

(八)统筹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统筹全区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

(九)综合协调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区领导的外事、港澳事务活动。

(十)负责我区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为全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交流提供服务。  

(十一)负责经济合作和外事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办公室、产业政策股

三、单位负责人:罗璐

四、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五、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成中大厦6楼

六、办公电话:0831-620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