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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划出的职责
1.将城乡规划职能、农房产权产籍管理职责划给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分局。
2.将风景名胜区和自然遗产管理职责划给区林业局。
3.将城镇管理职能划给区城镇管理局。4.将指导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职责划给区农业农村局。
(二)划入的职责。
1.将原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能划给区住建局,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承担。
2.将区水利局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划给区住建局,由市政园林和村镇股承担。
3.将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叙州分局的市政工程测量职责划给区住建局,由市政园林和村镇股承担。 (三)关于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划转。
1.将原宜宾县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全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归区住建局机关,由建设管理股承担。
2.将区房管局承担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管理等职责划归区住建局机关,由住房开发和保障股承担。
3.将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的对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归区住建局机关,由建设管理股承担。
二、机构设置
市政园林和村镇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的建设、移交工作;市政工程测量;组织、督促和指导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指导地下管线的建设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基础设施设计、招投标、施工管理和技术资料工作;负责燃气企业资质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地指标审核和绿地建设方案的审批;组织编制城镇新增绿化面积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城镇园林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镇园林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城镇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镇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异地绿化建设费收缴;负责城镇公共园林绿地、市政设施配套绿地的建设;负责指导公园分级分类管理和负责公园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公园基建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负责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牵头拟定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等规划编制;负责组织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供排水价格核算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节水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区村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传统民居的评审、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村镇建设试点和重点镇建设工作,负责项目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牵头住建系统环保工作、河(湖)长制工作。指导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业务工作。
住房开发和保障股:负责拟订全区房地产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房地产管理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指导全区商品房销售工作。负责区本级住房补贴和政策性住房产权变更核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交易、产权产籍、物业和房地产中介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危房鉴定和房屋维修资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工作的调控和管理,制定全区管理办法(细则)、标准、流程并监督实施;拟定白蚁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白蚁防治工作;建立全区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监督指导乡镇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拟订全区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单位房改房资金的管理;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四)优化调整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职责如下。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目标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卫、扶贫、政务接待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等工作的宣传,协调中央、省、市、区级媒体开展对外宣传报道,牵头负责相关调研课题和信息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对外新闻公布,组织媒体开展问题曝光,及时掌握全系统网络舆情并做好引导,编辑、制作住房城乡建设等宣传资料、音像制品和内部刊物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的编撰工作。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等工作;负责全系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拟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牵头负责区及区以上财政用于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专项资金的争取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
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含行政审批窗口)):负责全局技术审核把关工作。安排下达指令性技术工作任务,做好各股室、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技术协调;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负责全区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行业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指导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勘察设计行业标准管理;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编制和落实;负责组织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抗震设防、减灾工作;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拟订全区城乡规划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政策的研究;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普法等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移送行政处罚决定到相关部门备案;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民间组织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情况的公示;牵头组织现场查勘、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许可项目的办理;负责与相关部门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和本部门行政审批的协调牵头工作;负责本部门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负责行政审批直接办理件资料立卷归档;负责本股室职能范围内数据统计及上报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体制改革工作。
三、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8:00
四、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金江路95号五、办公电话:0831—7822777
六、单位负责人:欧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