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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4-03-29来源: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开展行政检查、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三)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以及跨乡镇(街道)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五)负责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

(六)负责受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

(七)负责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体制。

(八)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监督抽检、行业整治等活动(十)负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治理、爱国卫生等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的工作标准、具体办法和考核细则,下达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城市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城市管理、爱国卫生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指导全区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竣工验收。负责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监管。负责城市道路、街道、公厕等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冲洗作业和“门前双五包”等方面的管理。负责社区、绿地、广场、河岸河滩等环卫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和处理的管理。负责中心城区街道的机扫作业和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人工清扫作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对占道经营、以街为市、夜市、骑门摊、游摊等方面进行监察。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和城镇管理办法及行政监察措施。负责实施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察执法工作。

(十五)牵头组织、协调城区扬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邮亭、店招的规划编制、设置和管理。承担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

(十六)牵头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依法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

(十八)承担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姓名:赵滨

联系电话:0831-87598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办公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三江路中段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