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机构职能>乡镇

高场镇

发布时间:2025-02-25来源:高场镇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命令,执行镇党委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依法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事项。
4.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负责编制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教育体育、统计、科技、文化旅游、民政事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培训等工作,落实民政、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劳动关系协调、民族宗教、退
役军人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6.负责编制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7.加强社会管理,负责或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粮食和农产品安全、乡村振兴、供销合作、便民化服务等工作。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组织抢险救灾。
9.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防邪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10.负责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11.负责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和公示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综合行政执法和监督、城乡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辖区秩序,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13.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和服兵役工作。
14.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负责人:夏勋

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通江街5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09:00—12:00;14:00—18:00

邮编:644600

办公电话:0831-6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