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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7335 | 成文日期: | 2025-11-09 |
| 文 号: | 叙府办〔2025〕34号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5-11-20 | ||
宜宾产业园区发展中心、各片区开发建设工作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在规定时限内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严格程序规定。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未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等及时完善归档,并依法规范管理。
四、做好决策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9日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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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程序要求 |
报请审议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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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
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
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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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宜宾市叙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展改革局 |
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
四季度 |
|
3 |
宜宾市叙州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
区征地拆迁中心 |
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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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2026年森林防火命令 |
区应急管理局 |
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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