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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举措” 深化会审机制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发布时间:2024-09-19来源:叙州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文件质量,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叙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项目会审制度,修订印发了《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叙州区分中心政府采购文件会审工作制度(2024版)》的通知(叙政采发〔2024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会审行为,促进采购提质增效。

一、精准资金标准,分类会审。一是采购预算金额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在我中心组织集中会审。二是采购预算金额500万元(含)以上重点项目或涉及重大民生事业、存在较大社会影响及质疑投诉风险的项目实行“3+2”跨层级进入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联动集中会审。三是采购项目预算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社会关注度高、或技术复杂,或出现质疑等情形,经相关业务股室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监督部门派员参加会审,必要时还可邀请相关政府采购专家参与。

二、精准会审方式,高效会审。一是简易会审中采购人对我中心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当采纳而未采纳的,我中心应向采购人发出《风险提示函》并书面报区财政局,采购人收到《风险提示函》后,仍未采纳的,我中心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可以将存在争议较大的项目启动集中会审程序,并邀请区财政局派员参加会审。二是已经采购成功的类型相同的集中会审项目,只是采购人和供货地点不同,可以书面报请我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启动简易会审程序。三是启动集中会审的项目在会审过程中无违反相关法律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报请我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可以参照内部会审的要求减环节整理有关会审资料。

三、精准识别种类,畅通“绿色通道”。采购人推进项目时间有需求的特殊项目,经采购人书面申请走绿色通道,经我中心主要负责人书面批准同意,会审工作可加班安排,以满足项目需要。

四、精准考核机制,取长补短。一是继续延用原会审制度,对符合集中会审的项目由采购人书面申请委托我中心组织会审;符合简易会审程序的仍延用原制度组织简易会审,但按新会审制度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二是强化落实,每月月底公示会审情况跟踪统计表,并按新制度要求决定是否报区财政局,同时按会审工作制度的要求,每季度对实行集中会审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将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