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 right 2018 www.ybxz.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承办: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与维护:宜宾市叙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831-6610097
网站标识码:5115210005 蜀ICP备15019408号
川公网安备51150402000207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规范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示全区建设、施工单位: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需同步办理建筑垃圾排放(处置)核准手续。未取得排放核准擅自堆放、运输或违规排放建筑垃圾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1.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各建设、施工单位务必明确源头减量、扬尘防控、清运规范、消纳处置等具体措施。
2.签订合规协议。各建设、施工单位需与具备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及消纳场所、资源化利用单位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3.依法申请核准。各建设、施工单位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排放核准手续,取得核准后方可处置。
规范处置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让我们携手行动,共同守护整洁有序、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感谢各单位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