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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5-07-18来源:叙州区统计局

宜宾市叙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宜宾市叙州区统计局

宜宾市叙州区第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18日)


根据宜宾市叙州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766个,比2018年末增加5978个,增长103.3%产业活动单位113462个,增加6274个,增长87.3%;个体经营户60856个,增加16171个,增长36.2%(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1766

100.0

  企业法人

9839

83.6

  机关、事业法人

690

5.9

  社会团体

207

1.8

其他法人

1030

8.8

二、产业活动单位

13462

100.0

第二产业

2277

16.9

第三产业

11185

83.1

三、个体经营户

60856

100.0

第二产业

7870

12.9

第三产业

52986

87.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929个,占24.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127个,占18.1%;建筑业1529个,占13.0%。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947个,占44.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933个,占13.0%;住宿和餐饮业6868个,占11.3%(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1766

100.0

60856

100.0

农、林、牧、渔业*

57

0.5

928

1.5

采矿业

10

0.1

2

0.003

制造业

560

4.8

4020

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2

0.5

31

0.1

建筑业

1529

13.0

3862

6.3

批发和零售业

2929

24.9

26947

4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8

2.2

7933

13.0

住宿和餐饮业

346

2.9

6868

1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5

2.6

222

0.4

金融业

48

0.4

-

-

房地产业

375

3.2

98

0.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127

18.1

1180

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50

4.7

131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7

0.8

121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43

3.8

6021

9.9

教育

417

3.5

78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212

1.8

755

1.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71

3.2

1659

2.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070

9.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7681人,比2018年末增加51520人,增长29.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84438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5466人,减少1746人,下降1.8%;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32215人,增加53266人,增长67.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9124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2037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56404人,占24.8%;采矿业和制造业36484人,占16.0%;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720人,占9.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310人,占37.4%;住宿和餐饮业20241人,占15.7%;建筑业14273人,占11.1%(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227681

84438

129124

62037

农、林、牧、渔业*

516

173

2303

984

采矿业制造业

36484

12389

10165

386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61

702

284

40

建筑业

56404

11005

14273

3401

批发和零售业

19953

8724

48310

268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66

1069

11552

3056

住宿和餐饮业

4823

3021

20241

1210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24

2059

478

259

金融业

7860

4195

-

-

房地产业

9028

4188

248

14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559

7062

2792

10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869

1947

328

12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74

645

336

17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85

1642

12984

7241

教育

16425

11107

181

110

卫生和社会工作

8186

5728

1551

88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44

1554

3098

177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720

722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25.0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3570.22亿元,增长165.7%。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0.41亿元,增加918.94亿元,增长176.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84.65亿元,增加2651.29亿元,增长162.3%

202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226.24亿元,2018年末增加2074.09亿元,增长180.0%。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59.62亿元,增加723.19亿元,增长215.0%;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66.62亿元,增加1350.90亿元,增长165.6%

2023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588.64亿元,比2018年增加645.38亿元,增长68.4%。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986.81亿元,增加340.68亿元,增长52.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601.83亿元,增加304.70亿元,增长102.5%(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资产

总计(亿元)

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5725.05

3226.24

1588.64

农、林、牧、渔业*

1.25

0.40

2.39

采矿业

0.45

0.32

0.47

制造业

955.47

674.87

745.3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9.73

41.53

30.14

建筑业

415.12

343.12

211.44

批发和零售业

539.30

290.78

271.6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33

8.23

14.87

住宿和餐饮业

16.21

11.58

9.1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0.83

35.55

54.17

金融业

104.26

20.46

3.43

房地产业

531.87

360.98

116.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51.40

1298.87

76.3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2.02

18.41

22.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9.43

16.41

2.8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52

2.01

8.06

教育

63.37

19.37

6.4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8.54

15.16

5.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66

3.87

7.9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09.28

64.33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含铁路运输业单位数据。表中金融业不包含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券监管委员会等部门普查金融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

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八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因此,本公报未单独公布部分行业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3位小数。

1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