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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6来源: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英才路;邮编:644600 ;电话:6610254.)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教体局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教体局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为了让社会了解教体工作,让教体工作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满足群众的需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政策法规股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加强学校政务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二、及时公开,解决社会热点问题。一是对有关政策进行公示。将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在大学生助学贷款、贫困生救助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为了规范教育收费,我们统一印制了收费公开卡、致家长的一封信,明确各种收费项目,让广大学生家长能够详细了解上级收费政策和学校收费标准,有效杜绝了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公开结果。在毕业生考录、招生考试、评优选先等工作中,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公示期内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三、多种形式,确保公开效果。一是会议公布。对上级和教体局机关重大政策,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读和解释,让与会人员全面了解和把握政策精神。二是宣传栏公示。局机关和学校都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对需要社会了解的事项在政务公开栏内及时进行公示。三是电话查询。向社会公布教育服务电话,提供信息咨询,倾听群众意见,接受教育投诉,承办教育服务。四是媒体公开。通过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叙州教育”、叙州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以及电视台、报纸等,将一些需要让学校和社会及时了解的行政事务及时进行发布,方便了服务对象及时查看。通过以上形式,有效保证了公开事项的及时传达,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四、强化措施,加强学校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目标管理,组织检查小组对学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广泛涉及公开栏的设置、公开渠道的开辟、公开内容的更换、公开时间的保证、公开效果及群众满意率等,重点对规范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纠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治教内容,作为学校依法治教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学校也都建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目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部建立起了政务公开栏,对公开事项进行了登记备案,严格了公开程序,确保了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9

234

6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4966199.80

-22038049.80(受普高免学费和区划调整影响)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144032199.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13

10





6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13

10





6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613

10





6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明确信息公开分工,不断完善信息工作机制,在实践中探索和提高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政府教育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在确保严守国家保密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确定公开的内容和工作动态,及时在网上公开;三是强化措施,在实践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更多的政府教育信息。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信息公告栏、网站等公开方式,满足公众对教育工作情况的知情权及监督权,促进全区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