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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9来源: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

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宜宾市叙州区林业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年初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年终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针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2019年,我局把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以制度来杜绝公开工作中的随意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多形式、多渠道让干部群众了解林业工作及发展情况。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范要求,凡是非密文件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进行公开,同时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无涉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2094条,对外主动公开总数量209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6

667(减)

20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

49(减)

66

行政强制

0

3(增)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24.663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事项: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

(三)咨询政府信息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局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圆满完成。但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强;(二)申请公开差;(三)主动公开不及时;(四)公开不全面;(五)宣传力度不够等。2019年相比2018年有所改进,但还需进一步加强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七、下一步措施

(一)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条例》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集中运用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加大信息公布力度,确保信息质量,促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强化能力提升。加大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技术培训,保障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提升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