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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宜宾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拟推荐胡贤春、段正伟2名同志作为宜宾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现进行公示。

胡贤春,男,汉族,中共党员,四川宜宾人,19797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20011月参加工作,现任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202212月任现职,202311月任现级。

段正伟,男,汉族,中共党员,四川宜宾人,198112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199912参加工作,现任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岸环卫所副所长、管理九级(八级职员)20224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为2026129-24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或有情况需要反映,请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宜宾市叙州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电话:0831-6202310,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康宁路政务中心五楼515

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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